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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新聞網-開放網路販酒爭議 酒駕防制協會:勿開啟青少年酒駕之門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呼籲各界關注網路販酒、青少年偷買酒及防治酒駕年輕化等問題。示意畫面,人物和店家與內文無關。林琨凱攝資料照片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文/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曾聽外國人來到台灣讚嘆:「台灣是全世界最容易買到酒的國家!」很有嘲諷之意味!世界各國,對於販售酒精飲料有其嚴格限制,限定時間、限制場所,皆為了減少酒駕發生。針對財政部於2021年9月15日將召開「修正《菸酒管理法》第30條,開放網路販酒」會議,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以下稱本會)基於防止酒駕年輕化趨勢以及保護兒少,尤其WHO對於減少酒害政策中提到:要監管和限制酒精的可得性,特别是向青少年銷售。本會認為,國家政策要與世界接軌,不應該開倒車,開放網路販酒增加更多酒飲銷售管道,呼籲各界嚴正關切此案。

秘密客調查違規賣酒氾濫

根據2014年世界衛生組織(WHO)發布《酒精與健康全球狀況報告》中對於減少酒害的政策建議為:「監管酒精飲料的銷售(特别是向青少年銷售);監管和限制酒精的可得性;制定適當的酒駕政策……等」,全世界皆關注酒精對青少年健康、成長與減少酒駕與酒害之影響;前副總統陳建仁先生於2019年國際會議中也表示,未成年有27.7%曾喝過酒,8.1%曾自行買酒,必須全面性防制酒害與酒駕。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稱《兒少法》)第43條第1項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一、吸菸、飲酒、嚼檳榔。」第3項:「任何人均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第一項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儘管財政部針對《菸酒管理法》第30條修正案中提出有關網路販酒申購者之身分驗證、交貨時之確認身分、違規者處以罰鍰等規定,即認為可以防堵青少年購買酒品,但現實面卻是,消基會於2013年找成年人穿高中生制服進行秘密客調查,八成商店違規賣酒給青少年,尤其14縣市與4大超商全淪陷
 

酒駕年輕化須更嚴格預防

根據國健署調查,2017年約42萬青少年飲用過酒精飲料。美國於2012年進行未成年人網路購買酒品調查,45%未成年人成功購得。美國法定飲酒年齡是21歲(我國為18歲),對於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以及提供酒精都是犯罪行為,訂定相當嚴格之法律。但美國現有法令也無法管控青少年網路買酒,加上我國販酒之實體通路,對於年齡識別驗證,未確實依法執行,開放網路販酒,恐怕將增加青少年取得酒品之管道與風險

尤其本會觀察到近年來警政署統計酒駕交通事故造成死傷與酒駕違規件數顯示,「酒駕肇事者呈現年輕族群化」之趨勢,酒駕行為年齡正往下逐漸蔓延擴散。成年人酒駕防制工作已經非常棘手,若無法有效控管網路販酒,將開啟另一扇高風險與傷害性更高的青少年酒駕問題之門。本會堅決反對開放網絡販酒,以防制未成年人酒駕的危險性。


原文刊載於《蘋果新聞網》「蘋評理」即時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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