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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根本不是第一次!12%「初犯者」每月酒駕超過2次

 聯合報 / 記者陳雨鑫/台北即時報導

「警察,我真的是第一次」許多酒駕被抓的民眾,最常在臨檢現場用自己是初犯向警方苦求原諒;根據台北市松德醫院針對初犯酒駕者行為分析調查,發現酒駕初犯者自訴酒駕頻率,每個月超過2次者占整體的12%,低於2次(含2次)占88%,顯示多數的酒駕者根本不是第一次。

而這些酒駕者有超過半數都有酒精使用疾患的問題,醫界認為,對於酒駕者不該僅是罰款、刑責、上課,針對有酒癮者應給予介入治療才有辦法逐步改善酒駕威脅民眾生命安全的問題。

台北市松德醫院成癮防治科醫師張祜銘表示,台灣多次修法提高酒駕罰則、下修可容許酒精濃度、設置酒精鎖等,我國酒駕案件近年雖逐年減少,但酒駕導致A1類事故死亡人數卻在近年逐漸上升。

張祜銘調查2016年到2017年因酒駕須上酒害衛教課程的民眾,完成597份問卷,這群酒駕民眾,以男性為大宗,64%為小於40歲的青壯年,教育程度以及社經地位較低,而當初酒駕時,飲酒類的類型,有多達42%是喝高粱類(酒精濃度高於40%)的烈酒。

在所有酒駕初犯者中,超過半數有酒精疾患,三分之一為「酒癮者」,且這些有酒精疾患的患者中,雖然是初犯被抓,但實際上每個月酒駕的頻率有12%超過2次以上,低於2次(含2次)占88%。

針對這群酒駕頻率,每個月超過2次以上的受試者(高頻率酒駕)做分析,其中有54.96%有酒精使用疾患、37.7%為酒癮者,而有酒精使用疾患者出現高頻率酒駕的機會是一般人的3.6倍、酒癮者高頻率酒駕是1.9倍,另外發現所有初犯酒駕者,其飲酒地點若是在工作場所飲酒,高頻率酒駕是一般人的5.2倍。

依照過往的經驗,酒駕再犯率相當高,約四成。他表示,我國酒駕的型態既然多數為有酒精疾患者,顯示有醫療介入的必要,呼籲政府對於酒駕者,不該只是罰錢或是上課就了結,應該評估、篩檢並提供轉介治療,才有辦法逐漸解決酒駕威脅民眾生命安全的問題。



報導來源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678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