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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修法拼三讀﹖全民監督》記者會

酒駕修法拼三讀﹖全民監督
在國會,可講道理  上凱道,只有憤怒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嚴正聲明      2019.03.25

同車共責 人人有責
酒駕零容忍 拯救更多人

敬告朝野政黨:酒駕絕非絕非僅於個人的犯罪行為,酒駕是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酒駕是個非常嚴重的公衛問題,不論行政罰與刑罰僅僅不斷加重究責酒駕(肇事)者是不夠的,唯有啓動全面性的防制措施,才能達到零酒駕的文明目標。

我們衷心期盼酒駕修法順利三讀,而且修法的內容要精準而有效的破除酒駕者的僥倖心理,與再犯者的膽大妄為。

一、本協會強烈要求立法院儘速通過有關「同車共責」之酒駕連坐行政處分之提案。酒駕零容忍,是人人有責,此項提案主要課予一同飲酒者防阻酒駕者上路之責。(附件:陳曼麗委員領銜提案、蔡中志教授書面意見)

二、本協會強烈要求處罰酒駕者,不論酒駕肇事與否,凡酒測值逾0.25mg/L涉及公共危險罪一律人管收3-7天,車扣留1個月。

三、本協會強烈要求,針對因酒駕肇事而負法律上賠償責任時,應仿外國先進立法例,增訂「懲罰性賠償」的修正規定,對於駕駛者早已認知的危險及被害人各種可預見損害,法律上應加重肇事者對於被害人及家屬的損害賠償義務,以儘力弭平肇事後對於被害家庭所造成的傷害。
對於廣大用路人而言,酒後駕車侵害了社會大眾對於道路安全的信賴,一旦發生無法挽回的悲劇,被害人的身體健康乃至生命遭受無端剝奪,對受害者本身及家庭也會造成難以承受的傷害。
 
四、本協會強烈要求法務部:在加重刑責部分應大大的提高最低本刑,將酒駕致人於死亡者刑期提高為7年以上15年以下,酒駕致人重傷殘者刑期提為5年以上12年以下。

本協會另有7大相關訴求及聲明。
詳見<人神共憤的酒駕殺人何時了?!> 2019年2月22日
<酒駕殺人 天理不容 人神共憤> 2019年2月26日
<酒駕代價極大化 遏止僥倖歪風>2019年3月11日
<酒駕,陷全民於人身安全的恐懼中﹗﹗>2019年3月15日  

酒駕防制修法關鍵時刻!!
酒駕修法拼三讀﹖全民監督


日期:2019.03.25(一)
時間:上午9點
地點:立法委員研究大樓 101會議室
地址: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1號
主辦單位: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出席來賓: 民進黨 陳曼麗委員
國民黨總召 江啟臣委員
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
親民黨 周陳秀霞委員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理事長 陳敏香女士(曾御慈醫師母親)
家屬黃牡丹女士(曾御慈醫師親友)
家屬曾燕淑女士(曾御慈醫師姑姑)
理事黃俊美女士(郭力維先生母親)
家屬鄭螢姍女士(陳昭宏員警妻子)
家屬林毓英女士(詹庭豪先生母親)
 受害者詹庭豪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