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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酒駕防制協會:有酒駕前科 不得當官、參選

民進黨立委昨召開記者會,呼籲相關單位研議提高酒駕累犯刑責,遏止歪風。
(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謝君臨、陳宜加/台北報導〕

防制酒駕刻不容緩!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昨發表聲明,要求行政院宣示不派任有酒駕前科者擔任官員,也要求各政黨不提名酒駕前科者為各級選舉候選人。協會並要求立法院儘速通過有關「同車共責」的酒駕連坐行政處分之提案。

民進黨立委洪宗熠、葉宜津等人召開「人神共憤!酒駕累犯加重刑責至最高死刑」記者會,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警政署交通組科長劉振安、法務部檢察司科長賴玉佳與會。

酒測值逾0.25應關3到7天、扣車一月

林美娜表示,唯有讓酒駕者在犯錯的最前端付出的代價極大化,才能遏阻酒駕者心存僥倖的歪風。他們同時要求,酒測值逾每公升○.二五毫克,不論肇事與否,管收三至七天,車輛扣留一個月。公務人員酒駕,酒測值逾○.一五,拔除主管職、記大過;逾○.二五者,撤職汰除。最後,要求衛福部提供專案經費或健保給付,協助酒癮者接受戒斷治療。

立法院前年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即包含同車乘客連坐處罰等內容,但因缺乏年齡限制,引發爭議。立委蔡易餘昨提出社維法修法版本並完成連署,酒測值達○.一五者,拘留三天;連坐處罰則限年滿十八歲的自然人,罰鍰負連帶責任。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回應,尊重立法院修法結果,目前與法務部主要針對酒精鎖討論,初步認為具可行性,費用由當事人自付。交通部將配合修訂子法,預計針對酒駕累犯駕照吊扣、吊銷期結束,重新考照前加裝。

此外,立委江永昌指出,酒駕再犯率高,但二○一四年至一八年間,酒測值逾○.二五被送辦的卅萬餘人中,超過廿九萬人的刑責在六個月以下;呼籲提高或增訂刑責下限,避免輕判。

警政署統計,五年內酒駕再犯者約占總人數兩成、總件數近四成。立法院二月底通過提案,交通部須三個月內研議酒駕累犯直接沒入車輛。

新聞來源連結:https://m.ltn.com.tw/amp/news/life/paper/1273412